1、国家标准中关于疫苗接种后献血相关要求:
在国家标准《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中,关于免疫接种或接受生物制品治疗后献血相关规定如下:6.3 免疫接种或者接受生物制品治疗后献血的规定6.3.1 无暴露史的预防接种6.3.1.1 接受灭活疫苗、重组DNA疫苗、类*素注射者无病症或不良反应出现者,暂缓至接受疫苗24小时后献血,包括:伤寒疫苗、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流感全病*灭活疫苗等。6.3.1.2 接受减*活疫苗接种者接受麻疹、腮腺炎、脊髓灰质炎等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2周后,或风疹活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脑炎减*活疫苗等最后一次免疫接种4周后方可献血。我国首次批准使用以及紧急使用的疫苗,以灭活疫苗为主,按照GB-标准,接种24h后,若无病症或不良反应,则可以实施无偿献血。目前获批使用的疫苗均为2次接种,期间间隔14或者28天,按照本标准,则在每次接种后24h,若无不良反应,则可以实施献血。灭活疫苗的技术路线比较成熟,且已在多个疫苗中具有广泛应用的历史,应该来说比较安全可靠。
2、针对新冠病*,血站工作相关要求
国家卫健委于.11.13印发了《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其中对于献血者招募,增加了以下条款:
补充征询内容中,如献血者出现过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建议暂缓献血,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
(1)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2)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
(3)曾经与新冠病*感染者,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
(4)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居住史;
(5)曾接受流感或新冠病*疫苗接种。
建议健康咨询时,对仅有偶尔咳嗽等常见情况加以甄别。其中,对于曾接受流感或新冠病*疫苗接种人群,暂缓献血28天。由于疫苗接种2次间隔最多为28天,也就是说从接种第一针疫苗开始,到第二针结束后28天才能献血,这一段时限最少为14+28即42天,最多为28+28即56天。由于新冠为新发疾病,且其造成的影响和破坏力有目共睹,因此审慎应对非常有必要。特殊时期,目前应遵循更为严格,安全的措施,也即,接种疫苗后,至少有42-56天的间隔期不能献血。3、疫苗接种对无偿献血的影响
(1)献血间隔:目前,献全血的间隔为6个月,似乎不受疫苗接种影响,而单采血小板间隔为2周,而血小板单采志愿者通常为固定献血者,疫苗接种将使血小板捐献者减少3-4次献血。由于上述的《工作指引》同样适用于浆站,血浆站也将面临类似情况。
(2)血液保存期:目前绝大部分血站,红细胞的保存期为35天,小于接种疫苗后的最少献血间隔期(42天)。血浆储存期长,且血站普遍存在血浆相对过剩的情况,问题不大。
4、应对
由于我国献血人群的偏倚,每年的冬春季节都是传统上的血液紧缺时期,如果再叠加上疫苗广泛人群接种所造成的的影响,今年血站会面临较为严重的血液紧缺局面。如何在疫情防控大局下,妥善应对,考验着每一位血站工作者。
回顾去年此时,在全国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下,输血工作者们都能够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度过那段艰难岁月,相信以他们的智慧和才干,一定能够完美应对。而作为每一个我,应该做的就是挽起袖子,献出热血,温暖这个寒冬,温暖每一个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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