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0日,沈阳市总工会召开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部署年全市工会工作,提出要在新的一年里为职工群众办好十件实事。沈阳市总工会提出,要整合推出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项目,重疾病种由11种增至30种,提高部分赔付标准,更好保障职工会员医疗健康权益。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沈阳办事处主任徐刚介绍,今年沈阳市总工会对原开办的在职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住院+重疾)两项保障活动内容进行综合,调整为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意外)(简称大综合活动)。较比以前开展的两项活动职工参保覆盖率低、赔付不能兼顾,大综合保障活动办法对收费标准以及赔付待遇做了部分调整,尤其是赔付待遇方面,在重疾的病种增加以及意外伤害赔付基数和住院报销上有了新的变化。
收费标准:
1.大综合保障活动(住院+意外+重疾)每人每年元
2.原住院+意外:86元
3.住院+重疾:88元
赔付待遇:重大疾病互助金的病种由原来的11种增加到30种,赔付金额为元;对于因意外伤害住院并启动医保的费用,按照疾病住院互助金赔付后,根据伤残程度可再赔付意外伤害互助金,之前的条款因意外伤害住院是不能赔付疾病住院互助金的。意外伤害保障的赔付基数由原来的2万元增加到3万元。意外身故互助金由原来的2万元增加到4万元。
参与方法: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
会费标准: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可由单位行政、工会或职工个人一方或多方共同承担,互助期为一年。
治疗费用类:1.因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并启动医保的住院费,可领取疾病住院互助金。
2.因患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病,可根据门诊治疗费领取特病门诊互助金。
3.因患重病启动大额医疗的住院费,可领取大额医疗互助金。
意外伤残类:1.因遭受意外伤害,根据伤残程度领取意外伤残互助金。
2.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可领取意外身故互助金。
重大疾病类:可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的规定范围内的30种重大疾病
1.急性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恶性肿瘤。
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6.白血病。
7.良性脑肿瘤。
8.严重烧、烫伤。
9.瘫痪。
10.多个肢体缺失。
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2.双目失明。
13.语言能力丧失。
14.重症帕金森病。
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6.心脏瓣膜移植术。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20.严重重症肌无力。
21.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2.深度昏迷。
23.双耳失聪。
2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5.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26.脑中风后遗症。
27.严重脑损伤。
2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9.主动脉手术。
30.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